《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新型纳米硫酸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新型纳米硫酸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68-5号地 ,项目北面和东面为空地,东北面为LED灯管生产项目,南面为佛山市格迪澳塑胶有限公司,西面为天泰路,隔路为空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亩(约16666.7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6300m2,总建筑面积为8800m2。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以规格为0.3~0.4微米的新型纳米硫酸钡粉体材料为主,规划年产量约12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工艺过程中需加入一定量的水进行浆化反应,且本产品在经压滤机后产生的滤饼需经清水洗涤后才进行干燥。此时,会有生产废水产生;
②燃煤热风炉产生的燃料废气拟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脱硫,会有部分循环废水产生;
③员工生活和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均会产生一部分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和无组织粉尘,以及少量的CO2和硫酸雾;另燃煤间将产生一定量的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烟尘;以及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和堆煤场产生的扬尘,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泵类、风机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废物、炉渣、生活垃圾和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内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念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艺废水和废气治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部分废水回用于工艺中,部分处理达标后由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白岭涌。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粉尘和堆煤场扬尘拟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系统(堆煤场的严加管理),减少粉尘和场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干燥工序和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则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和唐纳森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集中一起由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煤废气则拟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脱硫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系统臭气拟将其收集后引入自身好氧池中分解。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上述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A、项目生产车间、厂界围墙采用实墙,并种植高大的多叶树木。
B、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C、对于生产车间,由于混响严重,宜采用空间吸声体方式,并同时设置隔声屏障,即在生产车间强噪声源上方悬挂吸声材料,并尽量靠近噪声源,在强噪声源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在生产车间的窗、门等处,采用相应的隔噪措施。
经上述防治措施后,可达到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防治措施:
A、生产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于部分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在项目厂区设置包装废弃物临时堆放区。由供应商定期回收。
B、炉渣可出售给砖厂、水泥厂等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
C、对于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泥,建议分别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和污泥间就定期的清洁消毒。
经上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各项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本项目作为新建项目,将为社会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另外还可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其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是十分显著的。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平面布置图显示,该项目的布局有明显的功能分区,办公区、生产区功能区划明显,道路布置也基本能达到使用要求,整体布局较合理,体现以人为本,方便实用的原则。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镇政府划定的工业功能区,该区域主要纳污水体白岭涌规划为Ⅳ类水质功能区,不属于禁止设置排污口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项目投产后所产生的废气有限,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于3类区。本项目选址在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内,土地已为工业用地,环保及管理都纳入大塘园的综合考虑内,从环境功能区相符性看是符合要求的。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次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报告书简本可直接从网上链接查看。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同甫;
联系电话:020-28865809; Email:info@gemmechem.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1610室(邮编:51062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燕丽;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电话:0757-83357676; 电子信箱:violetzhan@163.com。
佛山集美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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